2017年7月14日 星期五

魯迅在小說的主題、人物和情節這三方面有甚麼理論?

在魯迅心目中,小說是一劑救世道、活民心的藥。魯迅對文學、對小說抱着極大的希望和憧憬,因此他的小說主題多是病態社會和人民不幸,目的是要揭出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

於小說的人物和情節,魯迅在〈我怎麼做起小說來〉一文裏這樣說「人物的模特兒也一,沒有用過一個,往往嘴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腳色。…… 總之是,要極省儉的畫出一個人的特點,最好是畫他的眼睛。我以為這話是極對的。」

魯迅以多方拼湊以顯典型的手法處理小說人物,而且要求人物語言要恰如其分,人物思想表達要具

情節方,他「所寫的事,大抵有一點見過或聽過的緣由,但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發開去,到足以幾乎完全發表我的意思為止。」

以上可見魯迅取材廣闊,而且要下選材和改造的工夫。選材要適合創作主題;改造就是增加深度或提升層次,包括講求疏密、緩急,層次細密和發展具張力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