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0日 星期一

散文是甚麼?

何謂散文?「散」字含義偏於負面,有不集中、不完全、沒規則、沒系統等負面意義。其實,自五四以來,散文就有「美文」、「小品文」和「雜文」等別稱,反而甚少稱「散文」。

在五四時期,周作人已提出「美文」以指稱散文。

周作人在〈美文〉裏說:「外國文學裏,有一種所謂論文,其中大約可以分作兩類。一批評的,是學術性的。二記述的,是藝術性的,又稱作美文。這裏邊又可以分出敍事與抒情,但也很多兩者夾雜的。」。周作人指出,外國那些抒情的、記事的文章因具藝術性,故以「美文」稱之。「小品」即體格細小,有精緻、可珍之意。小品文多是抒情、敍事或說理短篇,筆調幽默風趣,風格自由靈動,性質與美文相似,分別在於小品文的篇幅較短。

五四時期,當時雜誌如《新青年》、《每週評論》、《語絲》等有「隨感錄」專欄,所謂「隨感錄」,就是隨作者所思所感執筆為文,因文章內容無所不有,多元多彩,這類散文就稱作雜文,專指內容多樣化;又因它字數不能太多,一般都是千字左右。

現代散文裏的「雜文」意義一般都以魯迅雜文為準,內容多涉社會、政治、文場鬥爭和富時代氣息,文章具邏輯性,尖銳而理智,風格犀利潑辣,幽默生動。這種具諷刺性和批判性的時事短文,就是雜文的典型。

再說散文,「散」應指閒散、瀟散,有瀟灑、隨意、揮灑自如、不拘格律等意味。散文因為沒有定制,拘束少,藝術彈性很大,最易顯出作者的才情個性。

散文最有價值處是它比詩歌、戲劇、小說更接近「真」,也就是說,散文的內容最逼真,虛構的成分比詩歌、小說、戲劇都少。因此,「散」的意義還是十分正面的。

綜合散文的文藝價值,可包括以下各項:
1.   散文可抒情,可寫景,可議論,可說明,具有極高的表達能力和包容性。
2.   散文格律最少,藝術空間卻大,可以隨意隨心地、自由地寫作。
3.   散文容易顯出作家個性,因它與思想感情的距離短,思想感情化成散文的路線直接,思想感情變形的機會也較少。
4.   散文的藝術彈性極大,它可以是詩意洋溢的作品,如「散文詩」或詩化散文;它可以是具有小說藝術效果的作品,如李廣田的〈柳葉桃〉、陸蠡的〈竹刀〉。它也可以將戲劇式的對話融入作品中,如許地山的〈落花生〉、楊絳的〈老王〉。散文又是小說和戲劇的製成條件,是它們重要的組成部分。
5.   從內容來說,「散」是多元的容器:雜感、評論、通訊、隨筆、遊記、書信、報告、回憶錄等,都可以是散文的內容。

此外,還有兩種文學體裁是歸入散文的,那就是「散文詩」和「報告文學」。

從形式來看,散文詩篇幅短小,整篇都以詩的手法去呈現,即象徵、暗喻、寄託等方式表達,卻又通篇不押韻,句句散行,全不見詩的章法句法;從內容來看,不是顯淺平易、見文知義,而是詩情飽滿,須精研咀嚼才能探出作意和主題。簡單地說,以詩的手法表達詩意的散文短篇,就是「散文詩」。

報告文學也是以散文形式寫成的文類,內容是確實的報道,很有新聞味道。它與新聞最大的差異是新聞有時效性,而報告文學因屬於文學範圍,時效性長得多,它是以文學的藝術形態存在,不會因為題材已非新聞而被淘汰。報告文學是以事實為題材,以散文為建構手段的作品,是以事實分析、題材挑選、資料剪裁、人物刻畫、把情節作藝術濃縮等種種文學技巧作事實的報道。它是另類的散文,在反映社會現象、揭示現實真相上,產生的作用較大。簡單地說,報告文學是真實性和藝術性俱全的作品,就其真實性說,它有濃厚的新聞性;就其藝術性說,它有小說的表現力,其基本體裁是「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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