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8日 星期六

聞一多的詩歌理論

五四時期,新詩一起步就走得很踉蹌,新詩的口號是「打倒詩歌所有舊格,以白話為詩,結果新詩根本就不像。這個健康的現象要1926,聞一多發表〈詩的格律,新詩規行矩步起來。

1926年,聞一多在《晨報詩鐫》發表〈詩的格律(以下引文即出於此篇。這篇重要文章分作兩部,前部分從外緣探討歌何以需要格律,後部分闡述新詩格律的具體內容。以下說明聞一多怎樣論述詩歌格律的建構原則、方法和生起怎麼樣的詩歌藝術。

  1. 詩必須有格律:詩必須有詩的條件才能是詩。聞一多提出詩要有「form,所form 就是詩歌必備的外在形律在這裏form的意思,格律並不「詩歌的阻礙是形式要求;格律的作用,是使詩歌成為詩歌的必須條件。
  2. 反對詩的所謂自然格律:聞一多認為新詩閒散不成詩就是「皈返自然」的惡果。所謂自然界的格律實在寬鬆,嚴格來說,自然格律就不是格律。聞一多引用英國唯美派作家王爾德的自然的終點便是藝術的起點自然的格律,不圓滿時候太多,不能用作藝術的準則。當時一些浪漫主義作者要擺脫格律,認為格律是文學的桎梏,文學只是把自我作真實的表現已經足夠。聞一多指出這種說法只「認識了文藝的原料,沒有認識到將原料變成文藝所必須的工具。……所以嚴一點講起來,這一種偽浪漫主義派的作品,當它作把戲看可以,……但是萬不能當它作詩看。」
  3. 詩的格律是藝術加工:詩歌創作不能靠自然格律為格律因此,詩的格律必然是人工的添加,自然的不圓滿,必須由人為藝術補聞一多舉了以土白作詩為我並反對用土白作詩,我並且相信土白是我們新詩的領域裏,一塊非常肥沃的土壤,……我們現在要注意的是土白可以『做』詩,這『做』字便說明了土白須要一番鍛煉選擇的工作然後才能成詩。」所謂「鍛煉選擇」就是藝術加工,土白本身不能是詩,否則我們隨便說一句話都可以是詩。鍛煉選擇,就是給予格律的調節、文字的刪削、形象的美化等。因此,愈有魄力的作家,愈是要戴格律的鐐銬跳舞,才能跳得痛快。說得積極點,格律不是障礙物,而是表現作家能力和藝術造詣的利器。
  4. 從視覺和聽覺說詩的格律:詩歌藝術講求音節、韻律,因此與我們的聽覺有關;詩歌也講求文句組織,分章分節、句法修因此與我們的視覺有聞一多格律從兩方面:(一)屬於視覺方面(二)屬於聽覺方的。這兩類其實又當分開來講,……譬如屬於視覺方面的格律有節的勻稱,有句的均齊。屬於聽覺方面的有格式、有音尺、有平仄、有韻腳;但是沒有格式,也就沒有節的勻稱,沒有音尺,也就沒有句的均齊。」他並列格律的兩種,即視覺美和聽覺(更重要的一,是兩者須息相關,相互包含,詩歌格律必須互作表裏,其美互生方是好的格律,此點容後細說。)一般新詩作家較重視聽覺條件而忽略視覺條件,因視覺美較外在,而詩與音樂的關係本來就很密切,因而容易造成這種偏斜之弊。聞一多認為,視覺美絕不能忽略,因「鑒賞文藝的時候,至少有一半的印象是要靠眼睛來傳達的。」
  5. 「三美 從視覺、聽覺美再細,可分「三「音樂美」、「繪畫美」「建築美。這是解除格律後的三種新格
三美「音樂美」最為重,這新詩格律理論最基礎處。唐詩宋詞的音樂之美,存於平仄與協韻之中。在新詩創作裏,平仄之法已廢除,舊韻亦不能用,何況舊韻有些已因音轉而不成其韻的,雖協而無實效。如何取替,如何重建,實在是工夫所在。

  • 音樂美:舊詩句以平仄相間出之,有跌宕疾徐之致,聞一多用「音尺」代之,以新的節奏代替平仄。舊詩每句多五言七言,以句子短,乃可用平仄;新詩句子較長,用平仄不容易,用音尺則恰可。音尺一般是兩字合成一音節,稱「二字尺,三字合作一「三字尺。這兩種音尺組成詩句,排列次序不同,才能產生較理想的音樂美,如句句的音尺排列都一樣,那麼就太呆板了。唐韻既棄,聞一多倡用現代韻代之。國語官話,如合韻的,當可用來協韻;如韻腳合者,方言土音都可以用作協韻。聞一多並以他的詩集《死水》為實踐作品,其中〈死水〉一詩,音尺交錯排列,輕音重音作有規則的安插,聲調鏗鏘抑揚,節奏明快有度,可與舊詩爭一日之短長。
  • 繪畫美:這是詩歌的詞藻要求。聞一多本習美術,他要求詩歌文字有特殊的美,重視煉字,要求詞藻的推敲,也要求不露斧鑿痕。聞氏對文字美的感覺,包括文字的色彩、 冷暖、剛柔、清音濁音、又着重動詞之運用等。只要看看〈奇跡〉一詩的修辭用「幽怨」、「矜嚴」、「婉孌「煙巒」、「曙壑」等,詞多新創,聲色俱美
  • 建築美:這是新詩建行的理論。所謂建行,就是分節分行的安排。古詩以七言五言為主,要取替這種句法並不容。白話詩如周作人〈小河,雖大家手,但文字緩、句法參差。聞一多對句法章法要求嚴謹,節要勻稱,句要均齊,用白話寫詩,句法字法應加控制,因此,每句字數多作九字,每句九字是適度的字數,也有利於音尺的 安排和節的組織。節方面,以四句一節,每詩四節為佳,這是格律詩的典型要求。句有定字,節有定句,是詩歌視覺美的所在,也是在聽覺上能生發音樂美之基礎條件。
6.三美的相互關係:三美是有一個內在關係的,聞一多指「沒有格,也就沒有篇的勻,沒有音,也就沒句的均齊。」建築美和音樂美關係密切,因句法和章法是音尺的基礎所在,句子字數多寡或奇偶,都直接影響音尺的安排和節奏效果;同樣,節的句數也影響協韻的方式和音樂效果。文字的選用、修飾除了字義準確,色彩優美外,聲音輕重清濁,音調跌宕也應講究。音尺不只要求二字、三字的優美組合,也應注意色彩美和音調美才算理想。此外,句子字數多少與修辭有直接關係,所以,把三美說成是三種完全獨立不相干的美,是不合聞一多的原意的。
7.相體裁衣: 關於新格律和舊格律使用上之分別,聞一多 律詩永遠只有一個格,但新詩的格式層出不窮,……做律詩無論你的題材是甚麼?意境是甚麼?你非得把它擠進這一種規定性格式裏去不可。……但是新詩的格式是相體裁衣,……律詩的格律與內容不發生關係,新詩的格式是根據內容的精神製造成的。……律詩的格式是別人替我們定的,新詩的格式可以由我們自己的意匠來隨時構造。」新的格律完全由詩人自己靈活創造,主動而必合自己心意,且是最配合詩歌內容的。這樣與舊格律相比,新詩的格律顯然優勝得多了。聞一多最後說,只要將新詩的格律用熟,那怕沒有好詩。

詩歌格律

192641日,北京《晨報詩鐫》創刊,格律詩就在《詩裏發葉開朱自清中國新文學大〈導言〉裏說得很詳《詩鐫)是聞一、徐志、饒孟、劉夢、于賡虞諸氏主辦。他們『創格『新格式與新音節

聞一多氏的理論最為鮮詩該具有音樂的美,繪畫的美,建築的美;音樂的美指音節,繪畫的美指詞藻,建築的美指章句。他們真研究,真試驗;每週有詩會,或討論,或朗誦。……那時候大家都做格律詩;有些從前極不顧形式 也上起規矩來方塊豆腐塊』等等名,可看出這時期的風

格律詩的誕生、茁長有一個特殊背景,上面提到的聞一多到于賡虞等人,以才情論,他們都比草創時期詩人高,他們看得準詩與音樂的關係,對語言文字的拿捏也很到家。他們以西洋詩的格律和節奏為學習對象,講究押韻,講究章法,將新詩的形式生命重整過來,貢獻很大。

從聞一多《詩的格律,可見作者已洞悉西洋詩的優點和新所需要的骨架。西洋詩的語言節奏和詞彙組織跟中國的單音字詞差異極,因此所「音樂美」、「繪畫美」、「建築美,都研究再三才得出來的理論成果;另一方面,聞一多着重詩歌的鎔鑄、修飾,他認為詩歌不應寫出來,而是做出來。他在〈女神之地方色彩〉《冬夜》評論〉二文,已將新詩的早期失和草率都清楚指出。他肯定詩歌是藝術,一個成熟詩人一定有能力和餘裕的精神照顧詩歌的藝術,這是詩歌規範化的重要條件。

朱德發:評黃修己《中國現代文學發展史》(第三版)

作者:朱德發

致力於中國現代文學史教學與編修的學者,一代複一代,有成就、有建樹者大有人在;然而能像黃修己先生這樣始終熱愛中國現代文學史教學,半個多世紀裡不論逆境或順境都癡心不改地講文學史、編文學史、研究文學史、重寫文學史,且取得蜚聲中外驕人成績的學者,並不多見。他心甘情願地為基礎課教學奉獻才幹和智慧,一遍遍地講課,一滴滴地積累,其文學史知識如同滾雪球越滾越大,越滾越結實。他所編寫的教材成為反復講授、反復探索、反復實踐基礎上的獨創之作;也就是從教學需要出發對原始資料進行潛心閱讀,深入研究,形成史識,形成自己對文學史的獨特理解與把握,將客觀史料的豐富性、實證性與主體思維的超越性、辯證性有機結合起來。不僅使自己成為新時期以來個體化書寫文學史的先行者,而且其所修治的文學簡史或文學發展史在基礎課教學中應用之廣、影響之大也足以證明它是個難得的範本。

《中國現代文學發展史》(以下簡稱《發展史》)已修改出版過三次,史料不斷得到充實,史識不斷得到更新,但是它的基本特色卻依然閃亮,或是以史顯論、論從史出的求真寫法,或是緊貼史貌的縱橫開合的書寫體例,或是含鋒芒於史實敘述的簡約運筆,或是寓真相於歷史軌跡的清晰梳理,或是將規律發現與錯綜文學現象真切剖析的深度融合,或是把真知灼見與各體文本形象化解讀的有機結合,或是親切、平實、曉暢、準確、簡明且帶文彩情思的筆調文風,等等,共同形成的文學史話語,突顯出黃著學術個性化的鮮明特徵。

新版《發展史》除保留原作的特色與優長外,我認為最顯著的創新點乃是以人本文學觀(即“人的文學”理念)來重新考察、審視、貫通和闡釋中國現代文學史,將中國現代文學史的書寫自覺地由意識形態範疇納入“文學是人學”的文化學術軌道,這是有意義的嘗試也是成功的嘗試。

五四文學革命中周作人率先從人類學視野來探究“人的文學”的由來,從人與非人相對立的思維範式來論析以人為本位的“人的文學”內涵,使個性解放具有了人類學意義又使“人的文學”與全球現代性接軌,也使五四興起的“人的文學”的本質特徵與中國傳統文學有了明確的區分度。因而這種具有人類性與現代性的“人的文學”理念便得到文學革命先驅的普遍認可,即使早期共產主義者李大釗也以個人與人類相對應的思維框架,從人的解放意義上來言說個人主義。但文學革命在提倡並締造“人的文學”時並沒有把個人本位觀念同群體觀念對立起來,而是較為辯證地理解“己”與“群”的關係。周作人以“樹木”與“森林”為喻形象地說明了“個體”與“群體”相互依存的關係,故他們的視閾和話語中出現的“平民文學”、“國民文學”、“社會文學”、“人生文學”等,儘管透視角度與修辭方式不同,卻都是以人為本的“人的文學”。

《發展史》由這種“人的文學”的理念所形成的文學史觀,既可以作為宏觀研究視野來考察現代文學發生與發展的演變軌跡,展示現代文學的特殊本質,揭示現代文學的內在規律;又可以作為微觀探析的價值尺度,對不同理論形態、創作形態的文本以及複雜的文學現象,作出合乎人性、人道、人情美學原則的具體分析和價值評判,使那些真正富有“人的文學”思想深度與審美品格的各體作品得到彰顯,或者據此重新發現重新闡釋具體文學作品的價值。黃先生卓有成效地以人本文學史觀為制導來修改《發展史》,給人以創新趨優的“重寫”之感,不論對文學發展機制與規律的探索或者對文學作品的燭幽發微的分析,都顯示了“人的文學”史觀的獨特功能與闡釋效果。

人本主義思潮推動“人的發現”和中國文學的現代轉型,這已是人們的共識;不過在近來某些著述中卻可以發現個人主義在五四啟蒙文學裡所扮演的角色已被神化了,對其能量作了過度闡釋,仿佛無所不能。黃著的突出優長是盡力貼近歷史本貌,以實事求是的科學眼光,從紛紜複雜的五四文化思潮中看到了“一個‘人的文學’的嶄新時代”,“五四文學革命所創建的新文學,就新在它是‘人的文學’之上”。

黃著對現代文學巨人魯迅的解讀,對為人生派文學和為藝術派文學的分析,以及對20年代新文學多方面發展的探討,都能透過各體文本的精讀和發微來揭示人本主義差異互見的文化意蘊與審美特徵。尤其對郭沫若《女神》個性或人性的發掘與彰顯,對冰心等的愛與美主題的發現與肯定,給人以新鮮的學術衝擊力。

不過從著者對五四及20年代敘事文學的絲絲入扣的闡述中,並沒有抬高那些“個性解放者”形象。事實是不論在家庭、宗教或者社會改造的題材中,幾乎看不到高唱勝利凱歌的個人主義英雄形象或靈肉完全一致的人物,大都糾纏在現代與傳統、理性與情感、個體與群體、靈與肉的相激相搏的矛盾衝突中,往往以悲劇角色沉潛于文學世界裡。

即使魯迅筆下的“精神界之戰士”狂人,在戳穿了家族制度及其倫理道德的“吃人”本質之後,也不得不發出“救救孩子”的空洞的人道主義悲歎;至於那位高喊“我是我自己的”個性解放宣言的子君,到頭來仍被她所否定的家庭和傳統埋葬了。

儘管個人主義及“人的文學”在中國沒有得到像西方那樣的健全正常的發展,文學作品中沒有塑造出一個充滿個性意識和人文理想的頂天立地的人文主義者典型或者洋溢著時代感的現代型巨人形象;然而對“人的文學”在中國文學史上出現的意義,著者卻以全球化視點作了充分肯定:“文學革命中建立的新文學,通過文學反映了廣大中國人民追求‘人的覺醒’、‘人的解放’的歷史過程。這種追求也是全人類的共同願望和目標。因此新文學具有全人類性,它是人類文明、進步的產物,它的成果屬於全人類。”

同時對“人的發現”或者對“人的文學”並不作過高的估價,因為這一思潮並沒有沿著個性解放的道路勇往直前,主要還是為參與民族解放或階級革命集聚了力量。

一部優秀的文學史,既要尊重歷史的原生態,對其文學思潮、社團流派、作家作品以及文學現象,依據文學史觀的指向進行恰切的選擇和有分寸的闡述;又要以超越性的主體思維,將那些從豐富原態的史實中感受體悟出的合乎理性的認知,昇華到歷史哲學層面,抽繹出新史識、新見解,並從中國乃至人類文學史的高度發掘和闡釋其價值意義。

黃著在這兩方面做得較好,並沒有過分強調“歷史的當代性”而隨意把以個人為本位的“人的文學”理想化、誇大化,而是以求真務實的科學態度來評述五四與20年代的“人的文學”。

一面肯定了以個人為本位的“人的文學”是中國文學現代化的根本標誌,是衡估中國文學現代性的最高價值尺度,而且也肯定了以人為本的新文學的全人類意義;一面也看到了現代中國個人主義話語的複雜性,以及“人的文學”理論與審美文本的變異性和多種形態,從五四及20年代文學實際出發對其作出了辯證的具體的分析和評判,使“人的文學”理念在文學史研究實踐中得到充實和豐富。

如果說以人本文學史觀從整體上來鳥瞰和從微觀上來闡述五四及20年代新文學,已見出著者的敏銳洞察力和求真的史學意識;那麼從如何把30年代多種文學形態尤其左翼文學納入“人的文學”範疇進行梳理和闡釋中,更能見出著者的思維穿透力與創新追求。

黃著力求擺脫政治意識形態史學模式,以人本文學史觀來重新審視和闡釋30年代的多元樣態的文學;其中難度最大的莫過於對左翼文學的敘說,而“去階級化”或淡化意識形態便可以揭開左翼文學的人學實質。

蔣光慈曾說:“革命文學應當是反個人主義的文學,它的主人翁應是群眾,而不是個人;它的傾向應當是集體主義,而不是個人主義。”這是以二元對立思維把新文學的個體與群體、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截然對立起來,形成毫無依存性和相關性的兩極,無疑是對革命文學認識的誤區和偏頗。實際上二者之間應是互滲互補、相輔相成的辯證邏輯關係。

五四時期提倡的以個人為本位的“人的文學”也並沒有與以平民為本位的“平民文學”、“國民文學”相互對立,五四新文學運動中的個人主義者大都是關注民眾命運、熱衷社會變革的平民主義者,他們自覺不自覺地把個性發展與社會發展聯繫起來,使“人的解放”思潮與社會解放思潮形成互動而混雜的關係,既不像有人說“革命文學完全悖離了‘五四’人的文學傳統”,也不像蔣光慈所言“革命文學”完全以集體主義取代了個人主義。

瞿秋白的見解是可信的,他認為在五四時期“‘德謨克拉西’和‘社會主義’有時相攻擊,有時相調和。況且,“左翼文學堅持文學的階級性,認為自己代表無產階級的利益,同時也代表了全人類,而且無產階級不解放全人類也就不能最後解放自己,其終極的目標也就是‘人的解放’。”

我贊同黃先生這一見解。個性主義、人道主義並不是資產階級的“私貨”,個性解放也不是資產階級的專利,這些人類共同創造的思想資源和理想話語,不僅包涵在馬克思主義思想體系之中並且有所發展。馬、恩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中也曾提出無產階級所要求的個性發展與個性解放是“幾萬萬人的個性解放和個性發展”。左翼文學表現階級解放的主題也往往包涵著個性解放主題,在描寫工農勞苦大眾的生存、鬥爭、理想的過程和悲境中蘊含著人道主義情懷,這樣的左翼文學不妨說堅持、發展了五四“人的文學”的理念與傳統。

也許基於這種辯證的理性認識,黃著從縱橫交叉的兩大維度既深且廣地探討了30年代“人的文學”思想內涵與審美意蘊,以及與五四和20年代文學相比所發生的變異與超越。從縱向維度上《發展史》著重理清了30年代文學與五四後“人的文學”的必然聯繫與歷史流脈:一是將“兩種文學觀論戰”有意識地納入學術範疇進行辨識與討論,遵循以人為本的文學觀對其進行評述。既肯定了梁實秋的“人性的文學”論和“文學是屬於全人類的”見解,並認為“文學既是人學,就有必要從人的角度給予闡明,給予分析”,“在梁之前和之後,現代文學創作中的許多重要成果,都在人性的挖掘上達到不同的深度”;又指出梁實秋所謂文學“絕無階級區別”的觀點有片面性,因為人類進入階級社會其思想感情帶有階級性而文學當然也帶有階級性,階級性也包括在人性的複雜內涵裡。不僅明確指出“否定人性論是左聯當時在文學理論上的一種錯誤,給文學創作造成了消極影響”,而且也指出左翼的階級論批評方法的武斷性、主觀性和簡單化。

即使對左翼作家與胡秋原、蘇汶自由主義文學觀的辯論也是以人本文學思想為準繩作了具體分析。從對文學觀念論戰的考辨中,能夠看出五四以來“人的文學”在觀念形態上的流變,也能看出著者對以人為本的文學理念作了有分寸的肯定,並對那些偏激的“左”的文學觀與方法論進行了有限度的反思。

二是左翼文學創作形態並未因階級論的介入而與“人的文學”異質相對,黃著頗具匠心地對五四“人的文學”與左翼“階級文學”作了相互貫通的透析,不只是對蔣光慈創作從五四到30年代的演變軌跡作了系統梳理和完整把握,展示了“人的文學”的恒定性與可變性;並且將丁玲、殷夫、柔石等人的創作納入“從個性解放到階級解放”的邏輯理路進行分析,以揭示“人的文學”的承傳和變異;對魯迅後期作品的分析,既展現了其前後期創作在思想啟蒙、改造國民性、塑造民族靈魂上的趨同性,又呈示出作為左翼文學旗手使他的作品增強了政治批判色彩,但不論表現個性解放、階級解放或者民族解放都是為了人的解放;至於對張天翼等左翼新秀的小說和夏衍等左翼戲劇作家的劇本,則有選擇地重點剖析了那些人學內涵豐盈複雜的代表性作品。

以上就是從縱向上探析了“人的文學”思想內涵的豐富性、藝術樣態的多樣性以及流遷軌跡的變與不變,並從中展示出這樣一些重要“史識”:“左翼文學”是作家主體自願選擇而創造的,並不是某種霸權話語迫使作家就範,把他們硬逼上文學與政治聯姻這條充滿誘惑和悖論的道路;是否認同革命文學或接受左翼文學,全由作家主體意志來決定,是個人的自由選擇。所以左翼作家選擇了革命文學或階級文學並沒有完全以政治意識取代了個性意識,也沒有以集體主義泯滅了自我存在。

從橫向維度上《發展史》選取了30年不同形態的文學作品置於“人的文學”範疇進行重新解讀、重新評述,發現了一些新的人學內涵,作出一些新的理論判斷。

在我看來對茅盾《子夜》的剖析就頗見學術功力,既不是把《子夜》視為“高級社會文件”又沒有說它“圖解理念模式”,而是將其作為典範的“社會剖析小說”來闡述,以還原其在現代小說史的真實美學價值。

誠然“《子夜》裡的大小人物都很容易辨認出是哪一個階級的人。但是,茅盾也非常重視人物的個性描寫,這使他的人物與初期左翼文學那些概念化的形象有所不同。

他筆下的吳蓀甫是《子夜》的第一號人物,作家要把他塑造成中國民族資本家的典型形象,但又非常明確,吳蓀甫應該是也只能是中國民族資本家中的‘這一個’,他應該有不同于別個資本家的個人性格特徵。”於是撇開以機械階級方法來分析吳蓀甫的性格內涵,不是給他貼階級標籤,而是堅持使用“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的美學原則,既把吳的複雜矛盾的人性作了有深度有條理的剖析,使吳這個活生生的形象躍然於紙上,又通過典型環境的考察來揭示其複雜性格及其悲劇命運造成的社會根源,並對茅盾如何運用綜合藝術手段來成功塑造典型作了深入的探討,難怪著者給出了這樣的評判:“五四以後,馬克思主義對新文學的發展取向有重大的影響,但在小說創作中真正表現出馬克思主義指導作用的,茅盾是第一人。”

老舍的《駱駝祥子》、巴金的《家》、曹禺的《雷雨》和《日出》、李劼人的《死水微瀾》等長篇巨制,都是屬於為人生的文學,它們不僅弘揚了五四以來“人的文學”傳統,而且深化、拓展了人文主義文學內涵,“基本上還是立足於個性主義、人道主義來批判封建和愚弱的國民性”。

黃著對每部長篇小說和多幕劇裡的主要人物的複雜人性都作了探賾發微的分析,顯示出為人生的“人的文學”到了30年代已有長足發展,達到了相當的人學深度和美學高度,就連張恨水的通俗長篇小說在新文學的影響下也有了“人的文學”的美學特徵與人學品性。至於30年代出現的“各放異彩的各類創作”,如沈從文的小說、現代派的小說以及戴望舒、卞之琳、臧克家等人的詩和何其芳、李廣田、林語堂、豐子愷等人的散文,都屬於不同樣態的“人的文學”;而且一些現代派的小說、詩歌、散文著重表現人的潛在生命意識和無意識,達到了為人生文學難以企及的深度。

黃著對它們從人學的角度給出了詳略得當的闡述,不乏創新之見。通過橫向維度對不同形態文本的人學分析,展示了30年代“人的文學”異彩紛呈的美學風貌與文化意蘊,並啟示我們對30年代文學有了新的史學認識。“人的文學”的形態到了抗戰時期至建國前夕又有新的發展和變異,如果把30年代各體文學納入以人為本文學視野給予觀照與評述有相當難度,那麼對於40年代文學如何以人本文學史觀進行梳理與闡述更需要下一番深功夫和細功夫。

我同意著者的見解,“五四建立的‘人的文學’並不是現代文學的唯一的觀念和目標。中國現代文學逐漸成長的過程,也正是中國社會的轉型期,社會的轉型比起文學的轉型要複雜、困難得多”;無疑,這決定了“人的文學”形態及其性質的多樣性和複雜性,抗戰以來的文學景觀確實給人眼花繚亂之感。然而無論“人的文學”如何變樣或變異,其人學本質和現代性品格總是不會變的。

黃著頗費匠心地把抗戰時期三大地區和抗戰後的各類文學形態和文藝思潮納入人本文學理論框架進行考察和評述,從多角度發掘其人學內涵,凝成了諸多思想閃光點。例如:一是認定整個抗戰時期的報告文學“凸顯中國人民偉大的人道主義胸懷”,“抗戰文學也是靈魂拯救的文學”;二是認為《野玫瑰》“把個人的愛情與國家、民族需要的矛盾推向極端,極力地歌頌為了國家自願忍受極大痛苦、犧牲愛情的女子”,這是“對人性的歪曲”;三是認定《北京人》的“重點在於寫人”,《風雪夜歸人》是“一部以追求人格獨立為主題的多幕劇”;四是認為《高幹大》揭露了“左”傾路線對“人”的傷害,“說明農民雖然掌握了政權,想要大家脫貧致富,過上好日子,仍然要解決人的問題”,即“離不開改造國民性的主題,還待長久艱難的思想啟蒙”;五是指出“作為對人、對個性生命的思考,穆旦較早的一些詩還比較有亮色,肯定個體生命的意義,對生命懷有希望”;六是對於《講話》前根據地“提倡自由思想、自由研究、自由辯論的生動、活潑的民主作風”及其所帶來的文藝繁榮景象進行了肯定,而對《講話》的內容及文藝整風運動作了客觀的敘述又引證胡喬木的報告以示反思,等等,不一而足。

從這些有新意的闡述中,可以見出以人本文學史觀能夠把中國現代文學史貫通起來,既為深化現代文學研究開闢新思路,提供新視角,又給現代文學史的書寫提供新線索,增添新姿色。

誠然,《發展史》對人本文學史觀為指導來修史作了成功的嘗試,但是即使成功的嘗試也畢竟是嘗試,難免有些不足有待於進一步嘗試來彌補。我感到的不足主要有:一是對左翼文學將階級論與人性論絕對對立起來,對人性論的批判和否定,缺乏有深度、有力度的反思。這不僅因為“人的文學”觀是以人性論為思想基礎的,更因為人性是各種形態的“人的文學”所表現的內容和潛在靈魂,即使是左翼文學、工農兵文學也富有人性內涵,只是“左”的理論上不承認罷了。二是對《講話》固然作了一些反思,但僅僅停留在胡喬木的報告上還是遠遠不夠的,應該結合文藝實踐從學理上對其進行深入的探討和研究。從那時開始,長期以來把知識份子視為必須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物件,使“人的文學”創造主體的文化意識、審美意識被完全置換成工農兵的思想情感,這種顛倒和置換給中國現代文學所帶來的惡果已在半個多世紀的文藝實踐中得到充分顯現。這種角色的顛倒和意識的置換除了依靠政治力量外,中國化的“階級論”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但對現代文學領域的“階級鬥爭學說”及其階級分析方法的徹底反思也許目前尚不具備充分的條件,但它卻是以人本文學史觀統攝現代文學史研究和書寫必須超越的思想理論障礙。可貴的是《發展史》已擺脫了那種先驗的機械的階級分析,人本文學觀的成功嘗試顯示出著者修史的睿智膽識和求真出新的探索勇氣,這是值得尊重和敬佩的。

2017年7月7日 星期五

周作人:貴族的與平民的

作者:周作人
關於文藝上貴族的與平民的精神這個問題,已經有許多人討論過,大都以為平民的最好,貴族的是全壞的。我自己以前也是這樣想,現在卻覺得有點懷疑。變動而相連續的文藝,是否可以這樣截然的劃分;或者拿來代表一時代的趨勢,未嘗不可,但是可以這樣顯然的判出優劣麼?我想這不免有點不妥,因為我們離開了實際的社會問題,只就文藝上說,貴族的與乎民的精神,都是人的表現,不能指定誰是誰非,正如規律的普遍的古典精神與自由的特殊的傳奇精神,雖似相反而實並存,沒有消滅的時候。 
人家說近代文學是平民的,十丸世紀以前的文學是貴族的,雖然也是事實,但未免有點皮相。在文藝不能維持生活的時代,固然只有那些貴族或中產階級才能去弄文學,但是推上去到了古代,卻見文藝的初期又是平民的了。我們看見史詩的歌詠神人英雄的事跡,容易誤解以為「歌功頌德」,是貴族文學的濫觴,其實他正是平民的文學的真鼎呢。所以拿了社會階級上的貴族與平民這兩個稱號,照著本義移用到文學上來,想劃分兩種階級的作品,當然是不可能的事。即使如我先前在《平民的文學》一篇文裡,用普遍與真摯兩個條件,去做區分平民的與貴族的文學的標準,也覺得不很妥當。我覺得古代的貴族文學裡並不缺乏真摯的作品,而真摯的作品便自有普遍的可能性,不論思想與形式的如何。我現在的意見,以為在文藝上可以假定有貴族的與平民的這兩種精神,但只是對於人生的兩樣態度,是人類共通的,並不專屬於某一階級,雖然他的分佈最初與經濟狀況有關,--這便是兩個名稱的來源。 
平民的精神可以說是淑本華所說的求生意志,貴族的精神便是尼采所說的求勝意志了。前者是要求有限的平凡的存在,後者是要求無限的超越的發展;前者完全是入世的,後者卻幾乎有點出世的了。這些渺茫的話,我們倘引中國文學的例,略略比較,就可以得到具體的釋解。中國漢晉六朝的詩歌,大家承認是貴族文學,元代的戲劇是平民文學。兩者的差異,不僅在於一是用古文所寫,一是用白話所寫,也不在於一是士大夫所作,一是無名的人所作,乃是在於兩者的人生觀的不同。我們倘以歷史的眼光看去,覺得這是國語文學發達的正軌,但是我們將這兩者比較的讀去,總覺得對於後者有一種漠然的不滿足。這當然是因個人的氣質而異,但我同我的朋友疑古君談及,他也是這樣感想。我們所不滿足的,是這一代裡平民文學的思想,大是現世的利祿的了,沒有超越現代的精神,他們是認人生,只是太樂大了,就是對於現狀太滿意了。貴族階級在社會上憑借了自己的特殊權利,世間一切可能的幸福都得享受,更沒有什麼欲羨與留戀,因此引起一種超越的追求,在詩歌上的隱逸神仙的思想即是這樣精神的表現。至於平民,於人們應得的生活的悅樂還不能得到,他的理想自然是限於這可望而不可即的貴族生活,此外更沒有別的希冀,所以在文學上表現出來的是那些功名妻妾的團圓思想了。我並不想因此來判分那兩種精神的優劣,因為求生意志原是人性的,只是這一種意志不能包括人生的全體,卻也是自明的事實。 

我不相信某一時代的某一傾向可以做文藝上永久的模範,但我相信真正的文學發達的時代必須多少含有貴族的精神。求生意志固然是生活的根據,但如沒有求勝意志叫人努力的去求「全而善美」的生活,則適應的生存容易是退化的而非進化的了。人們讚美文藝上的平民的精神,卻竭力的反對舊劇,其實舊劇正是平民文學的極峰,只因他的缺點大顯露了,所以遭大家的攻擊。貴族的精神走進歧路,要變成威廉第二的態度,當然也應該注意。我想文藝當以平民的精神為基調,再加以貴族的洗禮,這才能夠造成真正的人的文學。倘若把社會上一時的階級爭鬥硬移到藝術上來,要實行勞農專政,他的結果一定與經濟政治上的相反,是一種退化的現象,舊劇就是他的一個影子。從文藝上說來,最好的事是平民的貴族化,--凡人的超人化,因為凡人如不想化為超人,便要化為末人了。 

             (19222月作,選自《自己的園地》) 

周作人的〈人的文學〉

周作人的〈人的文學〉刊於191812月《新青年》56號。整個文學革命最重要的兩條支柱,一條是活的文學,另一條就是人的文學。 如果說,胡適和陳獨秀為文學革命作出的貢獻是提出「活的文學」,那麼周作人的貢獻就是提出了「人的文學」。

周作人這樣說:「我們現在應該提倡的新文學,簡單說一句,是『人的文學』,應該排斥的,便是反對非人的文學。…… 我們所說的人不是世間所謂『天地之性最貴』,或『圓頭方趾』 的人,乃是說,『從動物進化的人類』。其中有兩個要點,(一)『從動物』進化的,(二)從動物『進化』的。……我所說的人 道主義,並非世間所謂『悲天憫人』或『博施濟眾』的慈善主義,乃是一種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

所謂「人」的文學,就是以「人道主義為本,對人生諸問題,加以記錄的研究的」文學。在這裏,周作人說「人」有兩種特質人有自然之性即「獸」的特質,也因人是進化的動物,所以有「非獸」的特質,那就是人性的特質以人道主義將這人性特質的各種表現加以表述的,才是「人的文學」。再仔細地說,將「人的生活」和「人性表現所及」與「文學」連結起來,就是要給予文學一個具體結實的內容,相對於舊文學的載道說,這就是一個新的、健康的內容。簡單地說一句:「文學是人性的,不是獸性的,也不是神性的。文學是人類的,也是個人的。」

在文學之前加上「 人」 是很重要的,因為:
  1. 它為現代文學輸入了具體的內容,相對於傳統文學來說, 它是新的。
  2. 「人」是一種新文化的確認和實踐,也就是將「人」從傳統的倫常禮教中解放出來。周作人所說的「人」,是帶着個人主義和人道主義的「人」。從前在倫常名教裏的人欠缺「自我」存在,一個人「生而為臣」,就要為君而活,「生作人子」,就要為父而活。總之,人就活在一團禮教的束縛中,活在一束人群關係中, 這就是生命不得解放的實況。 因此,「人」的提出具有文化震撼力。
  3. 在影響力方面,往後現代文學發展的十多二十年,作家每每以人性為寫作主題, 要把人性寫出來, 要把個性寫出來。因此,這個「人」字,在文學創作的道路上,深具啟發意義。
  4. 自〈人的文學〉發表後,周作人意識到他對「人」與「非人」 的劃分有點問題,於是5天之後他發表了〈平民文學〉,以闡明和修正〈人的文學〉的不足之處。「平民文學」針對貴族文學那些「修飾的、享樂的、或遊戲的」弊端,而提倡「以普通的文體,寫普遍的思想與事實」。「平民文學」較貴族文學更貼近「人的文學」,但貴族文學也非全是「非人的文學」,〈平民文學〉對〈人的文學〉最重要的修正和補充就在這裏。此外,周作人又指出平民文學應以通俗的白話描寫人民真實的生活情狀,這也是該文的重要觀點

試以「形式改革」和「內容改革」評論胡適《文學改良芻議》中的「八事」

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主要理論是「八事」,即:
  1. 須言之有物:道出以情感和思想為文學的內容,反對「文以載道」。
  2. 不摹仿古人:申明「文學是進化的」。
  3. 須講求文法:說明創作須 有語言規律。
  4. 不作無病之呻吟:主張文學內容應健康積極。
  5. 務去爛調套語:主張創作宜求真求新。
  6. 不用典:不用狹僻之典免礙文氣。
  7. 不講對仗:指出對仗為文學末技,故文須廢駢,詩須廢律。
  8. 不避俗字俗語
胡適《文學改良芻議》究竟是源自于西方文學中的意象派,是舶來品,還是對傳統中國文學的反思?是胡適個人的發現,還是也有承襲于清末與民國初年以來其他中國文學家的思想?這兩個質疑,一直在文學史的學術界有爭論。就是胡適本人,也都有些語帶保留,必須綜合他多篇發表在《新青年》、《胡適留學日記》等文章,才略微能夠整理出胡適思想的脈絡。
不過,由於白話文學的發展,對於現代文學的發展,是劃時代的,而白話文學理論的緣起,胡適《文學改良芻議》起了關鍵轉折,殆無疑義。
持平的說,胡適《文學改良芻議》融合了他出國留學前就奠定的深厚的中國文學基礎,以及對傳統中國文學的反思,並且在美國留學期間觀察了西方文學的演繹,吸納文藝復興(Renaissance)以來,改變了傳統使用拉丁文,而改用意大利、法國、德國等本國文寫文學作品的啟示。胡適融合了中西文學發展的反思,而提出了《文學改良芻議》,儘管其中有西方意象派詩歌運動中的六戒條的影子,但是,不能掩蓋胡適《文學改良芻議》對中國現代文學發展的重要貢獻。
《文學改良芻議》是針對封建文化的弊病,提出針砭。八事主張提出了文學改良的要求和新文學的一些標準。
新文學主張今天的人說今天的話,就是不僅是人的思想,也包含了人的情感,也就是須言之有物。情感是文學的靈魂,沒有了靈魂,文章就會讀來枯燥無味。在寫人的思想時,沒有情感,就會只有骨架而無血肉。這樣,就會成為在做無病呻吟。用自己的情感,講自己想說的話,而非為賦新詞強說愁,如此才不會無病呻吟。也不會整天用典、用陳腔濫調、只講對仗,讓文章顯得辭藻雖然華麗,實則內容虛無有餘。
中國現代文學史上,多半認為胡適的八事主張區分為「形式改革」和「內容改革」兩個方面。今天觀察,其實這八事,多半為一體之兩面,要言之有物不做無病呻吟,則必須做形式改革,不模仿古人、不陳腔濫調、不用典、不對仗,用俗字俗語,則容易容易讓今天的人聽懂今天的話;能夠做好形式改革,自然就可以言之有物,不會無病呻吟。然而,胡適還是不能完全擺脫傳統文學的束縛,還是要求須講求文法

今天回顧。胡適《文學改良芻議》標準有些模糊。就內容改革而言,則不如周作人的人的文學說的清楚。周作人說所謂「人」的文學,就是以「人道主義為本,對人生諸問題,加以記錄的研究的」文學。這個定義比胡適清楚許多。在形式改革方面,以比較講究文法的新詩文學來說,在用詞、用韻、音尺等方面的要求,無論是後來的徐志摩、何其芳、戴望舒等人的詩學理論與實際作品,都要比胡適高明許多。

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

〈文學改良芻議〉發表於19171月《新青年》雜誌,是倡導文學革命的第一篇理論文章。文章裏提出文學改良的「八事」,指出舊文學的弊端,也提出改良方法。文章偏重於文學的形式改革,最重要的理論,就是「以白話文取替文言文」和「以白話文學為文學正宗」兩個要點。胡適所提出的八事就是:

1.   須言之有物
2.   不摹仿古人
3.   須講求文法
4.   不作無病之呻吟
5.   務去爛調套語
6.   不用典
7.   不講對仗
8.   不避俗字俗語

細看這八項主張,第一項「須言之有物」,所謂「物」即情感與思想,指出文學的內容應是情感與思想,反對傳統的「文以載道」;第二項「不摹仿古人」,旨在申明「文學是進化的」;第三項「須講求文法」,說明創作須依語言規律;第四項「不作無病之呻吟」,主張文學內容應該積極、健康,且必須真實;第五項「務去爛調套語」,則主張文學語言宜求真求新。第六項「不用典」,就是不用狹僻之典,免礙文氣;第七項「不講對仗」,指出對仗為文學末技,故倡文須廢駢,詩須廢律,解除約束。第八項「不避俗字俗語」,將文學進化觀再發揮,謂一時代有一時代的文學,主張「以白話為文學之正宗」,主張「今日作文作詩,宜用俗語俗字」,並稱文言為死文字。八事之中,當以此事最為有力。上述八事,雖稱改良,實有廢舊立新的革命意識,這種「提倡白話文,反對文言文;提倡新文學,反對舊文學」的理論,成為文學革命的嚴正宣言。

胡適這篇文章的力量在於對焦準確、動機純粹,既擊中傳統文學的弊端,又順應晚清以來文學的發展大勢。文章的內容雖算不得怎樣出色,但對中國文學的改革卻有重大意義。八事裏屬形式改革者五,內容改革者三,而「不作無病呻吟」與「須言之有物」是一事之兩面,並非截然兩事,因「須言之有物」的內在意義之一就是「不作無病呻吟」,而「不摹仿古人」也非全屬內容改革之事。其餘五事,大抵都是針對形式的改革而發,故內容方面的改革還有待補充。全文重點偏於文字和形式改革,談不上對文學藝術水平的提升,甚至連文學本身的藝術特質或內在精神也不及細表。因此,胡適所提出的只是一個基本的改革理論。

這篇文章的特殊意義和價值,有下列數點:
  1. 它確實觸及文學的真實性、獨創性、時代性等重要問題, 明確指出文學應走的方向;
  2. 它提出文學發展應是進化的,一時代有一時代的文學,因而提出以白話文取替文言文;
  3. 它明確指陳舊文學的種種弊端,提倡以新的內容和形式取替舊文學,並主張以白話文學為文學正宗;
  4. 胡適認定白話文學的成就足與世界第一流文學相比,顯示了他對中國文學將來拓展的信心和白話文學藝術價值的肯定。

胡適與啟蒙思潮

五四時期,胡適在新文化運動和文學革命方面作了很大貢獻。他鼓吹文學革命,主張以「活的文學」取代「半死不活的文學」,以活的文學教育群眾,啟蒙意識濃厚。胡適與新文學思潮關係非常密切,他的〈文學改良芻議〉(1917年1月)不僅有文學改革之宏願,更具有展示世界文學趨勢的視野。其後他發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1918年4月),肯定歷史的文學進化觀念,成為文學創作一種新的價值觀。綜合胡適的新文學理論,可有下列幾個要點:

1.   文學發展是不斷進化的:他在〈文學改良芻議〉裏說:「以今世歷史進化的眼光觀之,則白話文學之為中國之正宗,又為將來文學必用之利器,可斷言也。」(轉引自胡適,1972,頁71);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裏,他又說:「是甚麼時代的人,說甚麼時代的話。」(同上書,頁156)。指出新文學取代舊文學,白話文取代文言文,是中國文學演進的必然趨勢。
2.   新文學與新語言是相互結合的:〈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說:「我們所提倡的文學革命,只是要替中國創造一種國語的文學;有了國語的文學,方才可以有文學的國語,有了文學的國語,我們的國語方才可算得真正的國語。」(同上書,頁156)。除了說明文、言合一外,也彰示了文學藝術能提升語言價值的正面意義。
3.   新文學創作是獨立的作家說自己的話:胡適認為「要有話說,方才說話」、「有甚麼話,說甚麼話;話怎麼說,就怎麼說」、「要說我自己的話,別說別人的話」、「是甚麼時代人,說甚麼時代的話」。(同上書,頁156)這四段說話不單是文學革命裏的形式改革論,更是文學創作的宣言。
4.   提倡個人主義:早在19186月編輯《新青年》「易卜生專號」時,胡適就提出「個人主義」,比周作人〈人的文學〉早半年。在〈易卜生主義〉一文裏, 胡氏說:「易卜生……主張個人須要充分發達自己的天才性,須要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同上書,頁215–216)胡適重視個人覺醒,提出個人主義,而且是易卜生式的「健全的個人主義」(同上書,頁28),可以說是為現代文學的內容奠基和個人價值的啟蒙。

胡適的文學觀點一經提出,馬上得到強烈回響,進而形成新思潮。

啟蒙主義與現代文學

啟蒙主義的出現


「啟蒙主義」是五四時代的思想主流,也是文學思潮的主要內容。

五四時代是一個精神覺醒的時代,所謂精神覺醒就是理性地反省中國的政治、文化、經濟、民生、社會、教育等各方面,作深入評價及分析,從而求取修補、改善、更革、借鑒等有效方法。如果要給中國政治、文化、經濟等的落後找一個最主要原因,或可說是國人的無知愚昧和國家社會制度的不濟。要挽救這落後和不濟,驅走無知和愚昧,就要啟蒙、棒喝,因此,綜合地說,五四運動的一大思想主流,就是「啟蒙思想」。

五四時期是一個覺醒的時期,我們可從政治體制的變動、西學的傳入、教育的變革,甚至是北大的影響、重要學者的引帶等角度來論證和說明。至於啟蒙思想,有它破的(反對的)一面,也有立的(提倡的)一面,以下便會詳述。

啟蒙思潮與啟蒙主義文學

當知識分子要撤離傳統的道統、文統時,重建新的學術文化、社會道德甚至個人的價值,就是他們肩膀上的責任。五四時期,知識分子受西方文化啟蒙,以民主和科學為啟迪的武器,意圖剪破舊文化的種種樊籬,於是報章雜誌、教室講壇、詩文小說,都成為啟迪民智的工具和場所。19171921這數年間,平民教育普遍,勞工運動出現,婦女地位受到重視,報章的副刊內容多有更新。以上種種,在文學裏也有反映,啟蒙思潮影響了文學的方向,在文學的內容和理論裏產生力量。

這時期的啟蒙主義是多元思想的匯流。啟蒙就是要指出陳腐落後,開拓新途,反封建名教、反帝國侵略主義、反舊傳統,反落後、反愚蒙;啟發的途徑有民主主義、自由主義、浪漫主義、現實主義、人本主義、社會主義、人道精神、科學精神等等。胡適、陳獨秀、魯迅、周作人、劉半農、錢玄同等人,可說是五四時代文學思潮的領導人,在啟蒙主義的旗幟下將文學與時代緊密地關連起來,使五四的文學產生劃時代的影響。

現代文學的特殊意義

相對於傳統文學和當代文學,現代文學有以下四個特殊意義:

現代文學具反傳統的特質
自新文化運動開展以來,作家已不再把傳統的名教綱常看作為天經地義的大道理。作家面對傳統儒家文化、封建禮教,每扮演挑戰者的角色。如魯迅寫「狂人」、寫「阿 Q」,就是要揭示舊社會、老傳統的痼疾,引起療救的注意。

從文學發展的角度看,「文以載道」的道本觀念已不再是現代文學的指導方向。舊的文學觀念由劉勰(約公元465–520)的「本乎道,師乎聖,體乎經,酌乎緯」(見《文心雕龍序志篇》),到韓愈的「文以載道」「代聖賢立言」,以五經六藝為大旨,以綱常禮教為依歸。這樣一套舊理論已到陳腐難循、處處拘束的局面,不反之破之,文學生命恐怕會慢慢枯竭。現代文學就是要反對這樣的傳統枷鎖,另立文學新觀念、新規模。

現代文學建立了獨立的文學生命
現代文學是一個文學覺醒的時代,不再寄生於「文以載道」、「代聖人言」的舊殿堂裏。它建立新的文學觀念,反映新時代的 文化感情,展示人道精神,解放人的思想感情。現代文學要自己站起來,一方面取法西方文藝思想,一方面以新穎的表現手法描畫這三十二年的家國人事,不論內容和形式都具備獨有風貌。現代文學的內容,我們可以用「寫實的」「浪漫的」兩個範疇來歸納。

現代文學作家一方面反映人生、人性、人權、大眾願望等重要理念,同時也反映政治社會的各種現象,捕捉具代表性的社會問題、民生狀況,並作深刻的描繪,建立了現代文學的寫實主義路線。

直抒胸臆,剖視自我,寫愛情追求,寫時代衝擊,是現代文學另一面鮮明旗幟,它帶着強烈的浪漫氣息,為現代文學作家闖開了一條鮮活的道路,寫心理、描個性、表理想、頌愛情,由胡適的第一首不像樣的新詩《一念》,到張愛玲細描愛情心理的《傾城之戀》,現代文學不乏這方面的浪漫之作。

現代文學也建立了新的美學思想和藝術表達技巧。白話取代文言,給予文學新的表達路向和藝術領域。新的表達形式不斷湧現,如魯迅小說有俄國「安特萊夫式」的陰冷,周作人有「和歌式」的小詩,冰心短詩有印度詩哲泰戈爾的影子。新的藝術表達技巧,創造了現代文學新的形式和美學思想,使現代文學能獨立地站了起來。

現代文學為文學建立新的秩序
文學體裁的雅俗地位素來涇渭分明。在傳統文學觀念裏,詩歌、辭賦、駢文等居於主導地位,古代有所謂「文」、「筆」之分,上述的文體屬「文」,無韻的散文屬於「筆」,文和筆都屬於「雅」文學。小說、戲劇,都是「俗」文學,是「小道」,屬次等文類。晚清梁啟超等鼓吹小說革命,倡導小說能新群治、新民心、新學藝。小說、戲劇地位有躍升之勢,至現代文學時 ,新的文學觀念建立,小說和戲劇由俗文學的次等地位,一躍而成為文壇上的重心藝術。小說、戲劇變成和詩歌、散文齊頭並列的文類。

現代文學是作家獨立的時代
作家有極大寫作自由,可以靠寫作餬口,寫作成為文人的事業。古代文人以出仕為正業,寫作只是副業,而且作品被人抄傳改作,改版付梓,原作者沒有版權法保障。我國最早的版權法在1910年成立頒布,宣統二年的《著作權律》清楚列出:「著作權歸作者終身有之;又著作者身故,得由其承繼人繼續三十年」。至民國四年,又頒布新的著作權法,作者權利有明確的法律保障;且自二十年代起,出版事業興旺,專業作家得以用心寫作,賣文為活,更有作家因擁有大批讀者,建立起個人的聲望和社會地位。文學不再是少數人掌握、把玩的玩藝兒,現代文學哺育了一個「作者眾多」 又「讀者眾多」的文學時代。現代文學時代是專業作家出現的時代。

中國傳統文學數千年來屹立不倒,看來它確實有獨立的生命。但細看漢以前的文學史,文學每每與歷史、哲理相混,或稱之為「經」,如《詩經》、《離騷經》;在漢代,文學依賴經學而存在,其後文學更被「工具化」,變成「載道」的工具。中國的文學創作者,幾乎都不是以創作為正業的,李白不能靠寫詩餬口,韓愈給人寫墓志取得潤筆,那是兼職收入,文人的正業是功名而不是文學創作。傳統法律上也沒有甚麼版權法,因此,從這些角度看,我們可以說中國傳統文學是沒有獨立生命的,這與現代文學明顯不同。

五四文學思潮

在啟蒙思想這個大思潮下,文學思潮也赫然啟動。五四文學思潮可有三個主流觀念和三個審特徵。從文學觀念來看,現代文學的思想潮流,可從「人的文學的觀念」、「文學的進化觀念」「雙向的文學價值觀念」方面來論。而從文學的審美角度來,又可「求真」、新」和「悲劇性」三個特徵來說明。

1.   人的文學的觀「五四文學思潮就是一種對人的發現和定的文化。……五四文學思潮中以人的文學的觀念作為它的標幟,正是這一時代的啟蒙思想在文學領域中的必然表(所「人的發現,是個人生的解放、個人價值的重建、個人存在的肯定和個人自由的確立等觀念的建。歸納來「人的文學的觀念」就是道主義和個人主義相結合而成的文學主流。
2.   文學的進化觀念胡適認定白話文學必能成為中國文學的正宗, 這就是以「 歷史進化的眼光」 來說中國文學的進「胡適從兩個層面來貫徹這一思。首先提『當造日之文學』的任『文學,隨時代而變遷者。一時有一時代之文學,文言是死人的語,白話今人的語言,用今人活語言代替古人死的語言,這是順天適時『自然趨勢 ,胡適倡白話文,不僅是提倡一種新的應用語體,而且藉着提倡這運動,將中國文學帶入國際性的文學世界裏去。
3.   雙向的文學價值觀念雙向的文學價值是指「文學的藝術價值」和「文學功利價值」兩種不同的價值取向。這兩種相反的價值取向,在五四文學思潮裏是兼容並包的。作家的創作,既要照顧作品的藝術價值,也要重視作品的實用性和社會意義,這是五四以後所有作家共同奮鬥和實踐的方向。

五四的文學思潮當然也包括藝術性和審美觀。雖說五四時期的文學作品仍在起步階,但也有其藝術特,那就「求真、「趨新」和「悲劇性」這三方面,也是作家創作時共同營造的藝術思潮。
  1. 「五四文學運動的倡導者們把真實看做文學的生既在理論上多方闡述,又在創作中身體力行,求真也就成為五四文學思潮的一個重要審美特在啟蒙思想的映照下,求真是必然的路向,因為啟蒙必須真誠,必須言之有物,真誠、真實、真摯都是實踐啟蒙的必須條件。重視個人的道德操守是文人堅守的精神誡律,虛偽空洞的作品就必然被視為失敗的作品。
  2.   趨新是五四時代的風 也是五四文學的風在文學思潮中就集中體現了這一審美傾「趨新」是屬於五四年輕奮進的年代,如要用個字概括五四精,必然「新。新的內、新的表現法,都是當時文人所斟酌和用力處。趨新是一種創作的價值取向,也是讀者和年輕人的普遍意欲。因此,五四作家幾乎沒有人迷戀骸骨,擁抱陳腐。
  3. 悲劇性革命必然帶有悲劇性,不過這種悲劇性不是純然負面的、消極的。一個需要啟蒙和犧牲的時代,是一個悲劇的時「五四文學思潮悲劇性特徵在新文學創作中得鮮明、集中而強烈的體現。魯迅筆下的『狂人』發出『救救孩子』的悲憤的吶喊;郭沫若的『女神』唱出了一曲悲壯的時代之歌;胡適的『嘗試』也充分展示了『即此失敗便足、告人此路不通行』的先驅者的悲然而,在這悲劇性的氛圍裏,我們仍可感受到一股蓄積着的力量等候爆發,它是積極的、奮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