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文論包括老子文藝思想和莊子文藝思想,以莊子為代表。老、莊著作中直接談論文藝,特別是文學之處很少,但他們的文藝思想確乎是存在的,而且相當深刻精闢,對後世的文藝和文學思想啟迪甚巨。
道家文藝思想主要是關注文藝的審美特徵、審美標準、文藝創作主體的心態和思維規律等有關文藝的內部規律問題。
老子的文藝觀
老子的文藝思想,保存在經後人整理勘定的《老子》(或稱《道德經》)一書中,但此書並無特意論述文藝或文學之語,而是在闡發大「道」的微旨時,作為例證而兼及之。
老子以「道」論為核心的思想體系,一言以蔽之,就是無條件地推崇自然,否定人為之種種努力。牽連所至,人工的各種藝術,包括語言文學,音樂美術等,當然也都在否定之列。如: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老子. 十二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老子.八十一章》)
但是, 老子在實際上並不是文藝取消論者,他鄙棄人為的文藝,是因為在他看來,人工藝術有極大的局限性,會妨害最高境界的藝術,即完全符合自然、符合大道的藝術。這種最高境界的藝術,他稱之為「大音」和「大象」:
「大音希聲,大象無形」說
大方無隅,大器晚成,大音希聲,大象無形。(《老子.四十一章》)
這裡所說的「大音」、「大象」之「大」,是極全、極高、極美之意;「希」字,《老子》的解釋是:「聽之不聞名曰『希』。」(《老子十四章》)
這種聽而不聞,視而不見的藝術,是老子心中最為理想、最為推崇的文藝楷模。此觀點經莊子發揮後,遂成為中國文藝思想中的精闢論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