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

創造社的文學主張只是「為藝術而藝術」嗎?試論述之。

創造社從寫實主義的大氣候裏冒出了浪漫主義的作品,在重客觀、講科學、擺事實的氛圍裏,它偏要講主觀、表自我、搞藝術、重抒情。他們主張尊重藝術,着重表現自我,作風屬於浪漫主義。

然而,創造社在高舉為藝術而藝術,以浪漫主義寫作時,仍不能漠視時代對作家的影響,也提出要嚴肅面對文學創作的使。成仿吾〈新文學的使命〉一文中「我們所創造出的東西,自然免不了要有它的時代色彩。……我們的時代,它的生活,它的思想,我們要用強有力的方法表現出來,使一般的人對於自己的生活也有一種迴想的機會與評判的可能。所以我們對於現代負有一種重大的使 文學是時代良心,文學家便應當是良心的戰士,在我們這種良心病了的社會,文學家尤其任重而道遠。」從這段話看出,創造社的作家也意識到文學不是純然的內心活動,文學必然與社會時代緊扣在一起。其實,重人生和重藝術本身就不是對立的,現實主義和浪漫主義也並非水火不相容,因此創造社的文學主張也不只是「為藝術而藝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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