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詩發展到規範期(1924–1930)算是打穩基礎,可再發展的空間就更廣闊。綜合來看,這個時期有下列意義:
1. 新詩在規範化時期,對前兩個時期的詩歌理論和作品作「檢閱」和「淘汰」,目的是為了淘汰那些低水平的形式理論和作品。詩歌體制已不再以感情的噴破為詩句,或三言兩語寫些點滴情意的小詩為標準形式。
2. 規範化是文學發展的規律,有了「規範化」的過程才能有昇華的機會。其後, 詩歌的格律、語言和內容愈來愈深刻、精煉,這就是詩歌規範化的成果。
3. 各種外來詩體在這時期被理性地、仔細地實驗和運用,極有利於詩歌辨清和選擇創作手法與方向。
4. 對詩歌的語言藝術要求提高,雕琢推敲的創作工夫也更加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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