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時期,能將文學創作與時代精神緊密配合的,首推魯迅。
魯迅起初在日本學醫,但發覺將來學成回國,所醫者可能是麻木不仁的同胞, 因此毅然棄醫, 從事文藝工作。 他所以要治文學,搞雜誌,動機就是要啟迪愚蒙。他在〈我怎麼做起小說
來〉中說:「說到『為甚麼』做小說罷,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 啟蒙主義 』, 以為必須是『 為人生 』, 而且要改良這人生。」(見魯迅,198卷4,頁 511)。自 1918 年
5 月起,魯迅發表《狂人日記》、《孔乙己》、《藥》等小說創作,激發不少青年讀者的心靈,引發他們的共鳴和共同的改革意願,也被一些年輕作家看成是一種示範,一條可遵從的創作坦途。這些作品帶着強烈的寫實意義,揭示舊中國種種不公平、不合理的事物,引人反思,以上都是作品所起的啟蒙作用。
在魯迅的解讀下,啟蒙思潮開始形成,「個人的存在意義」從封建禮教裏超拔出來,顯得更具體、更實在。「個人的解放」就是要擺脫群眾的控馭,破除舊制度、舊桎梏的圍困。解放女性和建立婦女的自尊,在魯迅筆下極具控訴力和合乎情理。啟蒙意識和批判精神融合在一起,使魯迅的文學作品饒有時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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