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

《毛詩序》「六義」說

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毛詩序》)
這幾句話是對《詩經》的創作經驗、創作規律的總結,所謂「六義」「義,可理解為原、規律或者類。這種總結和分類不是始《毛詩序,早在先秦《周.春官》中就有「大師教國子六詩」的記載,其具體內容與排列順序和上述《毛詩序》之說相同。但是,此「六義」說在後世文學理論批評史上受到歷代詩論家特別的關注,顯然與《毛詩序》大有關係, 這不只是由於《毛詩序》的地位高,影響大,還因為它把「六義」說作為重要的理論而提出,並且作了闡述。
《毛詩序》主要闡述「六義」中的「義「風」、「雅、「頌」三項:
風,風(fèng,粵音諷)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
是以一國之事,係一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是謂四始,詩之至也。(《毛詩序》)
「風,是風、教(第一段引文材料中的第二「風 字讀去,作動詞,拂動之意,即認《詩經》中的十五「國風」都是像風拂萬物一樣,能夠對人心起著巨大的教化作用「風以動,教以化之。同「風」詩取材範圍比較,是寫一個諸侯國之,通過詩人自己的感受表現出「是以一國之,係一人之本。所「雅,即正的意,是描寫和評議國家政治大事的作「言王政之所由廢興,同時取材範圍比較,是「天下大事」。所「頌,是用藝術形象表現天子功德業績的作「美盛德之形容,目的是向祖先和神靈匯報「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
《毛詩序》《詩經「風」、「雅」、「頌」的詮,基本上都是根據儒家文藝理論的「詩教」說來立論的,強調各類詩歌的政治教化作用。當然它也關注到詩歌的一些審美藝術特徵,諸如「風」詩所「是以一國之,係一人之本,就意識到藝術創作以小見大的典型概括原則;論「頌」詩所說的「美盛德之形容,就談到了藝術創作的形象化特,但都是比較簡單、朦朧的。
後世文論家《毛詩序》的基礎,又「風」、「雅」、「頌」進行深入的研究,例如唐代孔穎達在疏證時提出了「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說,主張三者是《詩經》的三種體裁之分類。近代學者多宗其,並進而提「風 」、「雅 」、「頌」原本是三種樂歌之名,是按音樂曲調之不同來劃分「風 是地方音樂曲調「雅,是正,即周王朝首都一帶的音;「頌,有頌歌義,是帝王們祭祀宗廟時所用的樂曲
「賦」、「比」、「興」的含《毛詩序》本身未作具體詮釋。但是由於它突出標舉出來,遂引起後世文論家們的普遍興趣,認為這三「義」的理論內涵非常重要,不僅是對《詩經》寫作經驗的總結,而且對所有詩歌乃至文學的創作都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於是紛紛參與解釋和闡發,觀點多不勝數。
要而言,多數文論家認「賦」、「比」、「興」三者都是詩歌藝術的表現手法,具代表性的說法如唐代孔穎達所疏證的:「、興,詩文之異辭」具體,所「賦,是鋪陳描寫之意,指直接敘述事物、描寫景物來表達內心的情志,即南朝文論家劉勰所釋:「賦者,鋪也,鋪采(chī,粵音雌)文,體物寫志也。」(《文心雕龍.詮賦》)
「比 、比擬之,即東漢鄭眾所釋:「比者,比方於物。」(據孔穎達《毛詩正義》引)或如南朝鍾嶸所說:「因物喻志,比也。」(《詩品.序》)
「興,是興、感發之,特指詩人於無意中接觸某一景物或事物, 從而觸發了蘊藏在心底的情思,隨即將其捕捉住,描繪下來並抒寫開去。即宋代李蒙所說:「觸物以起情謂之興,物動情也。」(據王應麟《困學 記聞》引)或如朱熹所說:「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
後世詩論家中還有一派在詮釋《毛詩序 「六義」說時,將「比」、「興」這兩種藝術表現方,與其所表現的內容聯繫起來理解,即認為它們都與美刺教化相關。此說始於東漢鄭玄:
「比,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以言之;興,見今之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喻勸之。」(孔穎達《毛詩正義》引)
這種解釋,對後來的文學理論批評也有很大影響,以至於一說起「比興」二字,往往就是指詩歌有現實教化的內容和意義。例如南朝劉勰、唐代白居易、宋代梅堯臣等文論大家都曾在此意義上「比興」。與鄭玄不同的是逐漸「美」「刺,認為「比」、「興」二者都是以諷刺批判現實的醜惡事物為其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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