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文學創作,即文學作品的創作,有別於一般寫實性或者應
用性的文體寫作。散文創作,是文學創作的一種,是散文家對 生活的體驗,再通過頭腦的加工改造,以語言為材料創造出可供讀者欣賞的藝術形象。故此,在生活中深入觀察、體驗、研究、分析各種人物,以至各種社會環境,便都成了文學創作的前提。
散文的題材內容,泰半來自日常生活的耳聞目睹諸現象。所謂“耳聞目睹諸現象”,具體來說,便是“各種人和各種社會現象”,這既是散文創作的靈感來源,又是作品描寫、刻劃的主要對象。感情對於文學創作的重要性,同樣毋庸置疑。散文是一種特別側重個性感受的文學體裁,無論是寫景、懷人、記事、詠物,都離不開以情感人。散文家在喜怒哀樂愛惡慾中浮沉,所以感物吟志莫非自然。簡言之,散文家的創作靈感和動力來源自情感的活動,而情緒感懷的抒發又同時成為散文作品的主要內容。
人物的描寫和塑造是散文創作中極其重要的一環,因為人物是藝術作品中的形象主體,也是所有審美及創作藝術的核心。因此,人物描寫是最見散文家功力之處。散文創作中如果沒有足夠的人物描寫,那麼,散文的審美就會變得殘缺不全、不完備。人物描寫要發掘人物的本質特性,否則便會概念化、雷同化、臉譜化。
所謂寫景,其範圍十分廣泛,除狹義的自然風景外,還包括各種的人文環境。寫景有時甚至成為散文中真正的旨趣所在。小說無法脫離人物與情節,但是散文中的遊記,卻可以將寫景成為縱貫全文的主體,人物或敘述者本身反而淪為次要地位。因此,在散文的創作中,寫景可以超越小說中的配襯地位,獨立成為文章的主題。當然,寫景也可以充當配角,從旁起渲染、映襯的作用,成為抒情或刻劃人物的鋪墊。余光中在分析散文的類別時,曾慨嘆不少散文家拙於寫景,遇到有景要寫的場合,不是一筆帶過,就是避而不談。要成為散文大家,寫景是不可迴避的一個衝量標準。
散文與小說、戲劇的其中一個區別,是散文家可以在作品中直接抒發感情,這一點抒情散文表現得尤其明顯。情之為物,充溢於天地之間,在文學中力量尤其強大。正因如此,用散文來抒情,似乎人人都會,但卻容易流於空洞和露骨,予人無端說愁的空洞之感。
總而言之,人物、景物與情感,不但是創作靈感的來源,也是散文作品的主要題材。身為散文家,
既無可迴避, 也不應迴避,應能此又能彼,掌握有關的寫作技巧,這樣才不會畫地自限,削弱作品的表達能力。通過探討散文家在這三方面的創作技巧,可全面審視作品的功能,加深我們對現代散文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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